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。本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非法占用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,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,数量较大,造成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案例分析
王某未经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占用村集体17.8亩土地(非永久基本农田)建设彩钢厂房,因建房、堆放及碾压等行为,直接造成该17.8亩耕地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,土地原有农业种植功能丧失,土地资源遭到实质性破坏。其行为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。
警方提示
珍惜、合理利用土地,切实保护耕地、林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。非法占用耕地、林地、草原等农用地,可能造成土壤结构破坏、水土流失,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,甚至会对社会经济和法律秩序产生负面影响。冰城公安将依法保护国家自然资源,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,坚决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。
